男人N次背叛 女人却不能出轨

他的外号叫老枪,是我的朋友。上个周末,他约我吃烧烤,我们狂喝了很多啤酒。看得出来,他心里有事。埋头喝闷酒的男人不是失恋了就是失业了,可我问他,他都予以否认。我知道他醉了,扶他回家,一路上,他给我颠三倒四地讲起他的故事———

我要和她离婚

我要和她离婚!这是他说得最多的一句话。男人可以花天酒地,可以东边一个美人西边一个妞,但女人不行。就她那样,还想给我闹男女平等,做梦!在家里,我是老大,我是绝对的权威,说一不二,这一点连我们家养的小猫小狗都知道。

爷们在外面吃花酒,喝花茶,桑拿按摩,那叫应酬,知道吗?结婚十年了,从来如此,没有动摇过。而今天,我老婆,她却突然醒悟了似的,要闹女权主义革命。规定我晚上12点前,必须回家,我能做到吗?不可能的。那样的话,我那些小妹,我那些女客户,我那些女朋友还不翻了天?

她的话,不是我不听,是根本做不到。果真做到了,那我作为男人,生活的乐趣何在?我就是不明白,人到中年的女性天天把老公盯死了,还有什么出息?再说了,即使我晚上12点钟回到家里,留住我的人,能留住我的心吗?笨女人就会留男人的身,聪明的女人则会留住男人的心。

一个男人,如果突然不泡妞,不应酬了,那他十之八九是不行了,起码是没有生活的热情了。爱美女,难道不是爱生活吗?她连这点道理都不懂。还来给我闹平等,而且来了真的,和一个小白脸好上了……

被我找到了证据,现在回过头求我原谅。你想,我能原谅一个给我亲手戴上了绿帽子的老婆吗?那样的话,我不就真的成了王八了吗?

我的观点就是:男人可以N次背叛老婆,只要不被发现,就是好老公,而女人一次就不能原谅。所以,我决定和她离婚。在这种大事大非的问题面前,半步也不能让。你也不必劝我,我也知道她平时对我不错,是个不错的老婆,可这种事搁在谁身上,都得离。

骗女人不是错?

其实,仔细想想,我他妈也太混账,太不是东西。吃、喝、嫖、赌、抽,我全占了,属于“五毒俱全”的男人。但男人不趁年轻潇洒一把,那这辈子不是白活了?我告诉你,骗女人不是错,骗不好才是错。

所谓泡妞,还不是就是要电话、吃宵夜、上夜总会,旅游、度假,花言巧语把她骗上床?我承认我爱玩,但是我的玩德很不错,在我的众妹妹中颇有口碑,不信你可以打听打听。我的原则是决不让跟我好的女孩子吃亏———我指的是在经济上,换句话说,我不是一个小气的男人。

这能怪我吗?我的职业就在歌舞厅,我是歌舞厅的经理,我身边从来就不缺漂亮的女孩子,她们得讨好我才能赚到足够多的小费。

不要以为三陪女服务员全部不讲感情,那不是事实。人非草木,谁能无情?我就曾经和一个三陪女在工作中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后来我提拔她做了我的副手,她干得很出色。作为我长达3年的地下情人,她从没有向我索取过一分钱。

可以这么说,海口电影院,海口的大街小巷,基本都留下了我们的美好回忆。她是真的爱我的,一如我对她的爱。我的老婆给了我一个稳定的大后方———当然现在失守了,而她则给了我作为男人的全部乐趣,给我留下一段永远也无法忘却的激情燃烧的岁月……

爱我的和我爱的人

三陪女是真心实意地爱我的人,可是她是个三陪,她的身份注定我们之间只能是情人,不能再前进一步。我总不能娶个三陪女做老婆吧。那样的话,还不让人笑掉大牙?再说了,如果我家的老爷子听说了,不把我的腿打断才怪。

现在想想,我最爱的人还是我老婆。尽管她对我要求是“严厉”了些。可是,那也是为了我好。老夫老妻了,知冷知热还是她。这么多年了,就算她长得有些难看,我也已经习惯了,更何况她长得一点也不难看,而且气质很好。

我记得作家郭沫若年轻的时候有过一个笑话:一次上街,看到一个背影非常迷人、气质不俗的高贵女人,郭沫若看得颇为着迷,于是步步紧逼,跟了上去,等他终于走到那个女人的前面,回头一看,原来这女人是她的夫人!

我不怕你见笑,也曾经遇到过类似的经历:一次我老婆到歌舞厅找我,在昏暗的灯光下,我看到她的背影,经验告诉我,这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好女人,看得我直了眼睛。我于是很紧张地准备了腹稿,鼓起勇气上前打招呼:小姐,我能请你跳支舞吗?等她一回头,却是我老婆!我当时的心说不清是什么感觉了,总之很不是滋味吧。心想,原来我老婆也是很漂亮的,怎么在家里我就没有发现呢?

算了,不说她了,她背叛了我,我还是不能原谅,尽管她说那是为了报复我的荒唐。说什么都无所谓了,也不重要了。

还是要离婚,你说呢?

编后语:

编完这篇稿,真想说,还有这么过份的丈夫吗?冷静下来想想像老枪这样大男子主义的人,在现实生活中并不鲜见,尽管时代已进入二十一世纪了,但在海南这种大男子主义的丈夫们还是大有人在。我们不提倡老枪的妻子有外遇,但回过头想想,他妻子的外遇从某种角度讲不也是他自己造成的吗?“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做法,最终导致他自食其果。所以,劝那些个老枪丈夫们,要想正人,还是先要正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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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文由 靓哲 发表于:2023-08-17 06:3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