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对爱人有一种诗意盎然的称呼,叫做“牵手”。
“牵手”的称谓缘起于台湾高山族平浦人。平浦人是母系家庭制度,嫁娶大都由男女青年自己挑选、自由结合。女孩长大后,父母就给她建一间房子,让她单独居住。到了适婚年龄,姑娘家天天打扮得花枝招展的。男孩相中了意中人,以芍药或玉兰等带有象征意义的花束赠给女方。女孩如果中意,便将对方迎入房中同居,怀孕后牵着丈夫的手去禀告双亲,请求“承认”。据《凤山县志》载:“男女于山间弹嘴琴吹鼻箫,歌唱相和意相投,各以佩物相赠。乃告父母……名曰‘牵手’。”
人类居然也可以这样相爱,不计贫富贵贱,只是为了爱而爱,单纯得使现代人不能相信。我喜欢“牵手”这个朴素而有动感的词,爱的真谛,尽在其中;爱的温馨,扑面而来。当人类进化到不相信爱情的阶段,“牵手”则成为一组不褪色的照片,剪辑着互相阻隔的时空。伸出手去,牵住的不仅是另一只手,而且是一个跟自己的生命一样重要的人。牵手时,有一种拥有的愉快,也有一种沉重厚实的责任感。《诗经》中有这样的句子:“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千百年来,平凡而卑微的人类就这样走了过来,牵着手,涉过一条条的不归河。
张爱玲说,“执子之手”是最悲哀不过的诗句,因为“牵手”之后便是“放手”。“放手”这一个恐怖的动词,看似潇潇洒洒,实际上是泪干心枯之后的绝望。“放手”的时候,已然无爱,正如张爱玲与胡兰成的绝决。“放手”是人世间最悲凉最凄烈的场景。“微雨燕双飞,落花人独立”,放手之后,世界便成了黑洞。
想伸出手去,牵住那只有缘的手,但又害怕出现“放手”的那一刻。爱,永远存在于尴尬和不安之中。
二
萧军和萧红就是一对本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爱人,却无奈地相互放手。两个人一样的单纯,一样的倔强,一样的才华横溢,一样的想完全地拥有对方,而悲剧也就产生了。
萧军致萧红的信中这样写道:“你是这世界上真正认识我和我真正爱的人!也正为了这样,也是我自己痛苦的源泉,也是你的痛苦源泉。可是我们不能够允许痛苦永久地啮咬着我们,所以要寻求各种解决的法子。”萧军是个有浪子习性的东北汉子,他知道最好的药方是“忍耐”,却无法真正地忍耐。他时时让诗人的浪漫冲击着心灵,而不能沉潜自己的感情。萧红赴日本养病之后,他在信中写道:“花盆在你走后是每天浇水的,可是最近忘了两天,它就憔悴了,今天我又浇了它,现在是放在门边的小柜上晒太阳。小屋是没有什么好想的,不过,人一离开,就觉得珍贵了。”萧军正是这样一个大大咧咧的男人,他懂得花的珍贵,却养不好花,他是个好的小说家,却不是个好的爱人。
萧红呢,是一个看起来极端坚强、极端自尊的女子,实际上她却极端的软弱和敏感。远在日本,她还惦记着萧军:“现在我告诉你一件事情,在你看到之后一定要在回信上写明!就是第一件你要买个软枕头,看过我的信就去买!硬枕头使脑神经很坏。你若不买,来信也告诉我一声,我在这边买两个给你寄去,不贵,而且很软。第二件你要买一张当作被子来用的有毛的那种单子,就像我带来那样的,不过更该厚点。你若懒得买,也来信告诉我,也为你寄去。还有,不要忘了夜里不要吃东西。”写这封信时,萧红忘却了自己是个出色的女作家,而只是一颗体贴入微的女子的平常心。这些事情对她来说是“最重要的”,爱人的冷暖,也就是她自己的冷暖。这样的爱,是经不起伤害的。
然而,伤害还是出现了。爱的伤害是不能判断谁对谁错的,结果却是永远的遗憾。30年代中国文坛最幸福的“二萧”决然分手了。1940年,萧红远走香港,写下了《呼兰河传》、《小城三月》。日军攻陷香港后,她生活困苦,肺病日重,于1942年以31岁的英年早逝。在最后时刻,她还说:“我爱萧军,今天还爱,我们同在患难中挣扎过来!可是做他的妻子却太痛苦了!”而钢铁汉子萧军呢,在半个多世纪以后,还怀念着单纯、淳厚、倔强的爱人。他坦白地说:“萧红是个比我更好的小说家。”
爱,真的是一泓激荡的水流,没有容器容纳得下?曾经牵过手的、灯火阑珊处的那个人,是否真的到了放手之后,才会被珍惜与怀念?
三
热恋中的男女常常发下海枯石烂不变心的盟誓,仿佛真的能够海枯石烂不变心。对于年轻人的爱情,我宁可保持十分的怀疑态度。电闪雷鸣,仅仅是爱的初始阶段,只有到了“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境界,爱才可能向永恒靠近。因此,我对那些在校园里卿卿我我,你喂我一口饭、我喂你一口菜的恋人们不以为然,却常常为小径上互相搀扶着散步的、白发苍苍的老夫老妻之间的体贴和温柔而感动。
钱理群教授是我最尊敬的老师之一。他的每一本著作,都把自己燃烧进去。在《大小舞台之间》一书的后记中,他深情地谈起了自己的妻子,这是一段朴实无华的文字:
“而我尤其要说的,是我的老伴可忻。我十分清楚,我能最终走出生命的‘冰谷’,全仰赖她的坚定、果断(我的性格根柢上是软弱的),她的温柔、体贴(我是最不会照料自己的)。每当思及充满未知因素的‘将来’,不免有些怅惘时,只要想到她将会默默地与我共同承受一切,我就似乎有了‘底’。‘她是我生活中永远不倒的树’,我乐于公开承认这一点,并无半点愧色。因为我知道,在她的心目中,我也是这样一株树——在充满险恶的人生中,我们互相苦苦支撑:这就足够了。我的这本书当然应该献给她,我的可忻。记得在十五年前的新婚之夜,我也曾向可忻献过一本书——那时十年浩劫还没有结束,我虽也写有近百万字,却不可能出版;献上的是手抄本,书名为《向鲁迅学习》。现在,‘书’由手写变成了铅印,但那份情意却没有变,依然那样深挚、纯真——但愿我们永远像年轻人那样相爱,尽管此时我们都已两鬓斑白,并一天天走向归宿。”
其实,先生无须羡慕年轻人,因为先生的爱是一种历尽沧桑之后沉甸甸的爱。这份重量,我相信身边的少男少女们没有谁能承受得起——他们把爱视作“每周一歌”或“半月谈”,视作“一场游戏一场梦”,既失却了纯真,也不可能深挚。在钱理群先生家里,向先生讨教的时候,师母在外间忙碌着。我很想悄悄地问问先生的初恋,却一直没有开口。就让它成为一个让我怀想的谜吧,最美丽的情感往往如“羚羊挂角,无迹可寻”。
给爱一个容器,这个容器其实就是时间。对有的人来说,时间是温柔一刀,割去了三千烦恼丝,也劈开了一双相牵的手;对另一些人而言,时间则是爱的容器,爱无形,容器也无形,两鬓青青变星星,只是为了一颗痴心。毁灭爱的是时间,证明爱的也只有时间。这些道理,为什么年轻的时候总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