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习惯于坐,父亲习惯于快步行走,祖父习惯于在县城里晃晃悠悠。这是上世纪的事。祖父把县城每个角落都温习过一遍,开始待在家看电视。除开在下雨天站在二楼阳台招呼离去的我们打伞,别无他事。他总是晃荡着那把又大又丑的黑伞,我们头也不回,径直走出他的视野。有一天,他进入老年痴呆状态。
祖父终生热爱乡村,总是劝我们要占有一点田,不要离开田。但我们都将田地当成是耻辱的负担,能跑多远就跑多远。父亲将祖父的小卖部生意从村里做到乡镇又做到县城,差点做到地级市,大姐则把原本是超市的生意发展为房地产与餐饮。大哥在县城矿产局上班,某一日弃职而去,流落杭州、上海做IT 民工。我也如此,我在乡下和县城做了五年警察后,跑到郑州、上海、广州、北京等地给媒体打工,为着有一天去纽约。父亲进城后,因为是独子,要尽赡养义务,便将祖父祖母也带到县城,就像将一棵大树拔起扛到柏油路的世界。
新世纪未至之时,祖父死了。
他死是因为最后一次出门,脑子糊涂,从桥上缺少水泥护栏的地方走到桥下,落进烂泥,折了腿。从此身体再也好不起来。临死时他突然清醒,要求我们护送他回乡下老家。父亲请来医生,后者把脉,说生命指标微弱。可祖父还是坚持到乡村坚持到他那年轻时建筑的房屋,一把咽了气。我有一颗喜欢瞎想的脑子—我总是想,祖父不是从桥上跌下去的,而是打着雨伞从二楼飘下来的。有段时间,电视,无论是中央台、地方台还是县城的台,都喜欢将李连杰主演的黄飞鸿反复播,我觉得祖父看过很多次这部电影,有一天就像李连杰打着雨伞抱着关之琳从高处飘下那样,从二楼飘下。腿折了。
在百无聊赖时,祖父拿走我的化学课本,试图依靠淀粉和碘酒完成无字天书的实验,好去东街算命先生那里炫耀。整本书他只略微懂得此处,也许他实验成功了。
祖父的死没有对我构成冲击。我当时只有二十三岁,生命力充沛,骑着摩托车从六七十里的地方跑回来,一蹦一蹦,尘烟滚滚。在祖父死时,我就是想要怎么出点眼泪。我不知道怎么才能出。越想出越没有,很尴尬。但是十年过去,在二○○九年,当父亲中风,我便筛糠起来。我开始意识到自己其实也只有几十年可活,这还是乐观的看法。我意识到最终只有死神能穿越前生与来世,我们拥有的现在说用完就用完。就像一张百元钞票,一拆开,用起来便势如破竹。
我最初看见的公式是:
祖父—父亲—我
当祖父悄无声息走入黑洞之后,公式变成:
父亲—我—我的下辈
现在父亲中风,像死神下过请帖,未来我便要站在孤独的前头。没人替我抵挡了。这就像一场杀人游戏,点名点到我头上,排队排到我头上。“人终归会死”不再是遥远的恐吓。我赶回到老家医院时,看见的是蜷缩着瘦得惊人的父亲,大小便需要别人照料。一世英雄,此时需要让人翻身清洗,真是耻辱啊。
有两句关切的话将我击垮至今:
大姐:“你要注意身体啊,你的体质和爸爸一样。”
母亲:“你可要注意身体,你看医院里比你年轻的,也有中风的。”
中风可能有遗传性。上上一代挑中的是祖母的哥哥,上一代挑中的是父亲,下一代可能是体质和生活习惯类似的我。我就像看见自己也躺在那里,像奄奄一息的兽。我因此得了疑病症,对疾病的征兆特别敏感。而中风的征兆如此繁复,如此庞杂,如此地多,像花园里随处可见的花,让人防不胜防。比如打哈欠、疲倦、手脚麻木。这些往日看来是正常的生理反应,如今也有了恐怖的色彩,时常让人心悸。恐惧使一切生理反应变得沉重。依照一本书介绍的原理,疑病公式是这样的:身体不可避免地出现不良反应—怀疑是疾病或死亡前兆—因为这种忧虑,不良反应增大,处处不适—确信自己处在疾病前夜,你看,果然吧,反应都这么强烈了—开始悲哀甚至是欲哭无泪地等待病魔或死神的到来。
我无数次沦陷于这糟糕的情绪中。有几次和朋友在咖啡馆说事,忽然胸闷气短,仓促辞别打车回家。我跟他们说身体不适,其实是害怕在他们面前出丑。有一两年,我是他们眼中的笑柄。我到现在也没走出二○○九年春季的惊愕,我很难想象一个强悍的男人会在那么快的时间内变得柔弱和可怜。虽然抢救及时,但上天还是让父亲的一只手死亡。他的死亡的手啊,像废墟在他身上每天晃荡,像是随风飘荡的长布条或者破烂的丝瓜。他死去的这一部分永远唤不回来。我有时想,他会鞭打它。有时也将它放在桌面,那只活着的左手也放在桌面上,整个上午上演一种两只手都活着的假象。但是只是假象。我在想,我的父亲,有一半的心脏空空荡荡,心里下满了雨。
他现在一天的主要工作是行走。一分钟走上十几二十步,从早上走到下午。从县城家门口走到公园,走上烈士陵园的台阶,再走下来,走出公园,走回家。他风雨无阻三年多,从来没有比以前快一秒。我从外地回到老家时,在家门口看见他这样归来时,心里便升起极大的苍凉。他在离我还有很远的地方便咧嘴笑,那笑容和光速一样传到我眼前,但是他本人要过来,还很漫长。等我们终于凑到一起时,一枚刚发射的火箭可能已经无声地到达太空深处,游走了好多万公里。
关于中风康复者还能下田劳动的传说没有在他身上实现,也没有在他了解的病友身上出现。只有他作为强者,还在一直重复着这种锻炼。而死亡的抚摸一天比一天亲密。就像雪,一层层落在他身上。他变得越来越衰老。他宁可战死,不可战败。这也许是他在尽做人的义务吧。作为一个人,应当如此,人应该选择自己作为强者。但我走出泥潭还需要时日,我有段时间喝酒逃避,后来戒了。我想起王安忆给“短经典”系列写的序(《短篇小说的物理》),里边提到皮兰德娄的小说《标本鸟》,我原文引用这一小段:说的是遗传病家族中的一位先生,决心与命运抗争,医药、营养、节欲、锻炼,终于活过了生存极限,要照民间传说,就可以放心说出,“从此他过着幸福的生活”,可是在这里事情却还没有完,遗传病的族人再做什么?再也想不到,他还有最后一搏,就是开枪自杀,最后掌握了命运!
我希望我能在走过一大段自私自利、杯弓蛇影的泥潭后,最终有一点男人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