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收到一个18岁的大学生给我的邮件,信中他说自己从初中开始爱上的两个女生都是自己的女老师。因为成绩好的缘故,女老师似乎也很喜欢他。我给他的回信如是:“看了你的信,不知道你是否对同龄的女孩没有心动的感觉,总是喜欢类似老师这样角色的女性?或者对年龄比较大一点的女性有感觉?而且她们似乎也很喜欢你。如果真是如此,你可以带着这样的觉察在大学和以后的生活中,看看令自己心动的对象是否都是一个类型的?这有利于帮助你更好地认识自己。也许你有恋母情结的倾向,这是很多男性都会有的。只要不影响你的生活都没有问题。不过,如果你觉得这有影响你的生活,给你造成困扰,就需要进行调整了,或者找心理咨询师谈一谈。”
他后来给我的回信中很坦诚地说他在读高中时就对自己的恋母情结有了察觉,他说,“对同龄人不感冒,是因为感到她们幼稚、肤浅、咋咋呼呼、自以为是……我确实会对年长一点,尤其是有学识心智成熟的优秀女性有格外的关注,也很容易产生好感……相比白开水一样简单而又没什么内容的女同学,我更欣赏有一点人生阅历的、性格独立的、成熟而有智慧的女老师,我觉得这样的女人才称得上完整,也更有味道……”这些内容并没有让我有一丝不舒服的感觉,我觉得自己能够理解这颗少年的心,让我思考很久的是他最后的一句话:“有点惊讶的是你会认为恋母情结很正常,这很大程度地安慰了我……”
这让我想到家庭治疗大师李维榕在《为家庭疗伤》中讲的一个故事。亚祖二十八岁却游手好闲,对什么事情都没有兴趣,唯独见了女性的脚,就禁不住动手去摸,几次被人告上法庭。父母带着他见过很多专家,证实他是个恋鞋狂。但如何起因、如何治疗,可没有具体的说明。亚祖的父母都是衣着谈吐井井有条之人,母亲还是一家大公司的人事部主任,他们对儿子的“出轨行为”很焦急。父母和感化官三个人连拉带推把亚祖扯来见李维榕。希望她能够改变亚祖的恋鞋癖。
在咨询过程中,大家说话都转弯抹角,谁都忌讳,不提鞋子的事情。李维榕在咨询过程中心生一计,将自己的鞋子脱下来,交给亚祖并问他:“你喜欢我的鞋子吗?” 亚祖接了鞋子又立即将其放在咖啡台上,忙说:“不喜欢!不喜欢!” 李继续跟他谈鞋子,觉得自己的鞋子款式不错。又问他,是喜欢鞋子还是喜欢脚?这是两件不一样的事。然后跟他解释二者的不同。亚祖深思之后,回答说:我最喜欢的是鞋子在脚上一穿一脱的动作。说着还用手比划着。
作者与亚祖的谈话大部分是为了说给父母及感化官听的,目的是希望他们习惯以轻松一点的方式,来正视亚祖的奇怪嗜好。因为她认为:“他们在第一次听到儿子有恋鞋狂时,就被这名词吓僵了,根本没有想到症状本身不是大问题,问题是儿子完全没有责任感,不肯过正常生活。而且每次被抓,受罪的都是他的父母,亚祖装疯卖傻的,很容易就把官司打发掉。”
李维榕对亚祖说:“你父母可能不知道,恋鞋也好,恋脚也好,这种嗜好虽然古怪,本身却并不碍事,只是你已经二十八岁,难道想一辈子就在女人鞋堆中过掉?”感化官马上补充道:“或在监狱中过掉?”
李对亚祖说:“你想做个坐牢的恋鞋狂,还是个自由的恋鞋狂?将是你自己的抉择。”
亚祖后来在一家鞋铺找到一份售货员的工作,天天为女士们穿鞋脱鞋,可想而知,他工作得很卖力,再也没听到他惹上官司。
正常与不正常大部分是基于一种社会判断,社会肯定你是正常,你就正常,反之你就是不正常。什么叫不正常呢?我有个教性心理学的老师曾提出这样的问题:十个人里面,有九个人发疯了,你说那一个没疯的是正常还是不正常?那他要不要为了让自己显得正常也发疯?正常与不正常只是一个相对的标准。正常与不正常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是有双重标准的。比如一个男明星穿异性服装在电视上亮相很多人都会觉得他与众不同,大胆出位,而假如是一个普通人则容易被认为是异装癖的变态。假若一个人有自己的“不正常”之处,且这个“不正常”既不违法也不会给别人带来困扰,那这个“不正常”本身变得并不是很重要,如何面对这个不正常,如果无法改变,如何带着自己的“不正常”好好正常地生活下去才显得重要。
我有个朋友有强迫倾向,他是个男生,穿的衣服却总是熨烫得很平整,家里的衣服都要叠成豆腐块,卧室看起来就像酒店客房,电话总是要响三声才接起来。就像《生活大爆炸》中的谢耳朵。但这个强迫倾向并没有给他的生活造成困扰,他很接受并且适应自己的强迫倾向。他在生活的其他方面都很正常,有一份正常的工作,有一个爱他,也同样有洁癖的女朋友,过着跟大多数人一样正常的生活。身边的朋友虽然有时也会觉得他有点不正常,但是看他对于自己的不正常接纳和适应良好,并且努力好好生活着,所以不仅不会排斥他,反而对他生出一股认同与敬佩。
有个网友写信来说,因为小的时候冬天烤火,被弟弟不小心用一盆火炭烫伤了手指,有两根手指落下终身的残疾。觉得自己从此不正常,也失去了很多正常人的快乐。多年来,他一直恨弟弟,恨意始终无法释怀,觉得自己自卑怯弱,社交障碍,成绩不好考不上好大学等问题都是因为那盆火炭引起的。我可以肯定,如果他还抱着这样的想法,那以后他找不到女朋友时,他会怪那盆火炭;他工作不顺利时,他会怪那盆火炭;他生活过得不好,不开心时,也会怪那盆火炭。他会想:都是那盆火炭毁了我的正常生活,都是我的弟弟毁了我原本的幸福。一直活在画地为牢又自欺欺人之中。那两根残疾的手指带来的“不正常”本不会毁了一个人的正常生活,而那种不愿意为自己的生活负责,不愿意面对自己应有的责任,那种逃避困难,逃避选择,逃避责任,不愿努力让自己过上正常幸福生活的想法和行为才会真正毁了一个人的生活。
就像前文中提到的亚祖,他的问题不在于恋鞋癖这个“不正常”,而在于他知法犯法,并且利用自己的不正常逃避自己要面对的生活难题和责任:比如找一份工作,养活自己。他的父母也因为他有病,无论他犯了什么错,都为他解释,把他宠坏了,使得他没有机会学习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不肯为自己的人生努力。
我相信这个社会上的每个人多多少少都有点自己的不正常,有的人的不正常是 “恋鞋癖”“异装癖”“同性恋”“恋母情结”“喜欢玩SM”等比较隐蔽的不正常;有的人是听力障碍、视力障碍、侏儒症、脸上有块胎记等很明显的生理缺陷;还有的人是成长在离异家庭,被父母遗弃,是私生子等成长环境的不正常……这些“不正常”大多不会伤害其他人的权益,也不会损害社会的公共利益,也很难能够用“为什么会这样”问出个中原因,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甚至有的完全无法改变。它们也许是上帝让每一个人背负的命运十字架。所以,无论是个人,还是社会应该给予这种不构成危害的“不正常”足够的尊重与平等,这尊重与平等是一种莫大的安慰与支持,让他们能够更好地面对自己的生活。但如果一个人的“不正常”涉及到危害他人和社会则是另一回事了。
最重要的是,“不正常”的我们不要以自己的不正常为借口,不肯为自己的人生负责。这些不正常本身并没有那么可怕,也不能真正伤害一个对自己人生有坚定信仰的人,以自己的不正常为借口不好好生活,不肯为自己的选择负责,不肯为自己的生活负责,才是对一个人最大的伤害。学会接纳这样“不正常”的自己,学会以更轻松地心态看待自己的不正常,带着这些“不正常”好好正常努力地生活,我相信这样的人能够为自己的人生寻找出口,努力去实现他自己,也能拥有正常的幸福生活与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