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对一个人到底有什么意义

摘要:穷的可怕在于:一个人从这穷里熬不出一点意义,一点道理,那还真是辜负了这么好的人生,白来了这一遭。

小时候我总嫌弃我妈,去超市一定要仔仔细细看过每一件商品的价签,常常大着嗓门在路边和卖水果的小贩计较着抹零的几毛钱,觉得那是“妇女”专属的一种神态,发誓今后的我,一定不要继承这些“坏毛病”。

可时间走到这一年,突然发现很多时候的我,简直比“妇女”还“妇女”。

明明用放大镜看过每一件商品的价格,还要在结账时厚着脸皮和收银员说:“噢,这个没想到这么贵,还是不要了吧,对不起对不起……”甚至还在结账后懊恼地想,“若是等到周末早上农民集市开张时去买,是不是会便宜许多呢。”

那副拧着脑门精打细算的神情,和十几年前在街边和水果贩大声嚷嚷的妈妈完完全全地重合在一起,她火眼金睛的扫价能力和口若悬河的砍价技术,我不仅老老实实地继承,甚至比她更胜一筹。十几年前那个抱着肩膀袖手旁观一场场砍价战争的少女,那副潇洒的样哪去啦?

哦,因为挨了生活的几记巴掌,跌入过几次泥潭,被现实打磨得干干净净了。

我对穷没有偏见,也没有抱怨,当初一个人独自出国,没有亲人没有朋友,在陌生土地靠一双手重筑自己的生活圈,也穷出了一种坦然,穷出了一种滋味。

从打工度假签证到拼命打工的留学生,那是最被钱束缚的几年,“必须要经济独立”的决心让我的生活格外艰辛。那时总是换住处,从便宜的房子迁徙去更便宜的房子里,行李箱总放在墙角,处于半打开状态,因为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要搬去另一个地方。

我常逛的超市叫Reduced to Clear,这里卖的食物因为接近或超越了保质期,价格十分便宜。我一周光顾一回,把罐头泡面牛奶抱回家,就靠“中国人什么没吃过嘛”的侥幸心态熬过一天又一天。

几乎不逛街,偶尔陪朋友去买首饰买衣服也目不斜视,把钱包捂得死死,也不敢下馆子,倒总去装修高雅的餐厅外装模作样瞅几眼,作为穷苦留学生的艺术享受。

最奢侈的物品是一辆96年的尼桑车,它带着我去便宜的超市、加油站,带我去学校和打工的地方,就在这嘈杂的人间里为我扒拉出一块块落脚地,是我最贴心而乖巧的伙伴,可它那关不紧的门和每周要打气的轮胎,却让它也随时冒着罢工的风险。

我这样一个女孩,把几件衣服穿遍一年四季,开面目全非的x手车,并不是没遭过别人白眼。再阶级平等的国家,也有人热衷看出别人的三六九等。餐馆老板娘时不时挤出一些难听的话,喝酒的客人总想从我这个无助的女孩身上捞点便宜占。

一同读书的富有同桌捏着鼻子避开我身上的油烟味,有些聊得不错的男孩子也躲着我,生怕我爱上他们或他们爱上我,然后,我变成了一个没有绿卡没有身家的“累赘”般的女朋友。

穷让我找不到自己的同类,一些爱好也成了被排斥的理由,“痴迷读书”在富人阶级是高尚的行为,在贫困阶级就成了“装x”的表现。我总在无意间从身边人的面孔上读到这一种神情,一个没背景没绿卡没姿色的姑娘,还指望靠读书改变命运不成?

我不信!真不信!非得在这穷里,折腾点属于自己的能力。三毛说,“轰轰烈烈地恋爱,舍命地读书”。我拼命起来也有点“把世界全然抛在身后”的意思,拼命赚钱,拼命读书,那几年不是在打工就是在啃课本。

读书那阵,同学间总是组织各种聚会,我这个曾爱好吃喝的人,去了几次就发现再也负担不起。

假装的体面总让我的钱包更难堪,每次结账后都要挣扎着想这付出一百多纽币去享受一餐的愉悦是否值得,然后面对第二天早上醒来时的懊恼,这每一分不明不白花出去的钱,都没尽到它原本的用途。

有时觉得好气又好笑,“一分钱掰成两半花”这不是我姥姥那个年代的习惯吗?什么时候也跟着我出了国,在这里扎了窝,还扎得狠狠的?

因钱包瘪瘪错过一些朋友,可在家用几毛钱一包的咸菜下饭去代替餐桌上的觥筹交错,也因此获得很多清醒的时间。

穷为我的独处造就了绝佳条件,我学会了如何和自己相处,也学会了在穷里自寻欢乐。

穷也让我结识了一些珍贵的朋友,和他们在逆境中结识,彼此鼓劲和生活作战,这些朋友便是人生中的莫逆之交。

记得有一次,因为有朋友要回国,我和一堆落魄的“联合国成员”在街上找便宜的聚餐地方,最后走进一家看似简陋的比萨店。

坐稳后却看见菜单上不低于30纽币的两人食比萨,于是互相对视了一下,趁着女主人去厨房间隙,一个接一个灰溜溜又静悄悄地溜走。我们一排人走在街上,浩浩荡荡,每个人都为自己糟糕的行为笑到没力气。

突然有人说:“等十年后,我们都成了大富豪,再回来恶狠狠地吃个够!”那一刻,我们中谁也没为自己吃不起的比萨而难过,也没任何人怀疑自己成不了十年后的大富豪。这样一想,也许上天是公平的,他让我们在这大好的青春里穷着,却给了每个人阔绰的决心。

穷成全了我对过去的一场反省,让我学会了珍惜、坚强,并且意识到责任和宽容的重要性。

我时常回忆起从前被爸妈庇护着的生活,有点懊恼如此晚的懂得,那曾经的每一点“阔绰”都来自他们万般的辛苦,这让我如今身上肩负了一份责任,我也想给他们同样的或者更多的“阔绰”。

穷的时候,每一件拥有的物品都被赋予了绝对重要的意义,珍惜就成为了必备的品质。一件破洞再补好的衣服,一双一年四季都穿着的鞋子,一个样式简单却结实无比的背包……

这些之前常常让我滥用或丢弃的东西,就成了此刻并肩的战友,它们忠实可靠,朴素踏实,也帮我剔除了曾存于心里的虚荣。

穷还让我学会了宽容,这是人间最大的智慧。

记得有次看到一起打工的女孩在后厨狼吞虎咽偷吃一个鸡蛋,便意识到其实每个人都有不为人知的经历,任何时候都不要不明真相地用尖酸刻薄的语言指责别人。

也许有人说,穷那么好,你咋不接着穷?

穷是挺好,却让我认识到了“富”的必要性。富是创造很多有意义的事情的条件。

我头脑中一直记得这样的画面。几年前在餐馆打工时,身着洗不净油烟味的衣服,每天端盘子洗碗点头哈腰,手指的粗糙度都赶上脚后跟。

那时我心里面填满的都是写作的梦想,空闲的时候,随手拿一张给客人点菜的纸,裤兜里掏出一支笔,整个人一面抵着后厨里的大米袋子,一面在纸上写着字,心里却几乎恶狠狠地发着誓,“以后有了钱,就躺在床上,什么都不干,就写字看书个两天两夜!”

于是,开始“不穷”时,第一件事就是拼命读书拼命写字,把精神建设搞起来。人穷过,就有居安思危的意识。正因为这种担心,我一刻也不敢停地努力着,看书,写字,拼尽全力做到问心无愧。

我从“穷”到“不穷”,经历了三年时间。

最穷的时候,有次学校期末考试结束,饿得脑瓜两边开始冒星星了,还是忍着口水,没走进学校门口面包店去买那个三块钱刚好能填饱肚子的蔬菜派。

回到家里,几乎破门而入,拉开冰箱门把两天前做的一大锅炖菜抱出来。冰箱制冷太差,一揭锅就闻到一股味,也没舍得扔,硬是放进微波炉里热了好几次,勉强安慰自己“加热能消毒”,然后一口一口也照样咽得下去。现在想想,那时的我真是穷出了一种境界,从馊饭里都能找到活法。

后来,“最富”的时候,也不过是偶尔去买件自己喜欢的东西,不用“咬牙”“跺脚”狠下决心了。

因为心里为这“最穷”时的活法留下了一席位置,让我一直提醒着自己,人需要用点朴实的生活,挫挫自己偶尔燃起来的嚣张气。

穷治好了我那么多“病”,嘴不刁了,性格不娇气了,连那么一点点写字人的柔弱病也不见了。我学着低着头走路,谦卑也踏实。

从那样的日子一路走到现在,开始有了大把的时间去写作,觉得感恩又富有,做喜欢的事,这本身就是一种奢侈。我为此常常感慨,活着多好啊!

严歌苓在《波西米亚楼》里讲起自己在芝加哥的一段辛苦经历,说自己在那贫穷的两年中获得五个文学奖,不禁感慨“人在最失意时,竟是被生活暗暗回报着的。”

我读着这位伟大女作家的故事,心里久久地不能平静,我也感谢我的穷苦生活,在岁月中为我滋长了全部的力量。

穷让我知道,穷并不可怕,咸菜馒头白稀粥的日子,要是热切得过起来也没有那么糟糕,可怕的是,一个人从这穷里熬不出一点意义,一点道理,那还真是辜负了这么好的人生,白来了这一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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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文由 南絮 发表于:2024-12-23 00:15: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