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次见到吴小泡是在地铁上,她坐在反方向的靠窗座位前。我愣了一下,不知道该闪躲还是敲敲窗户,然而最终还是什么都没有做。她并没有注意到我,实际上她没有注意到任何人,表情呆呆的,头发长了些,人好像也瘦了,她的表情也变了很多。
吴小泡的身份证上其实有一个挺大家闺秀的名字,但她喜欢别人叫她小名,好像是全世界的宠儿。我却打击她说,别人那是在讽刺你,说你胖,该减肥了。每当这时候她就蹭到我旁边,像一只猫一样无聊地扭来扭去,笑嘻嘻地不知道要表达什么意思。
实际上,很多时候我都不知道吴小泡想要说什么,她和我在一起的时候话很少。但是在别人那里她却是伶牙俐齿的。就好比第一次见面,那时候我在星巴克做服务生,第一天上班托盘没端稳,半杯摩卡带着奶油就倒在一个女孩子的白披肩上了。他们是一大群人,之前白披肩女生正在给他们讲什么事情,逗得周围人哈哈大笑。她坐在中间位置,在一群灰蓝黑中间显得很素净。她显然被从天而降的咖啡吓了一跳,哎呀喊了一声。旁边立即有男生站起来推我,她解下披肩过来解围,连声说没关系。我看到她的肩膀被烫红一小片,心里无比内疚。
那时候她刚剪了头发,碎发别在耳朵后面,夹两只小兔子的发夹。眼睛大大的,看着我紧张的样子居然扑嗤笑出声来。
你总该,赔我的咖啡吧。
一
倒数第二次见到吴小泡大概是两年前了吧,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住在城市的两个角落对峙着,从不联系。
我半夜突然肚子痛,用从前在部队里学过的医疗常识判断是阑尾炎。那时候念慈在我身边,我叫醒她,说我们得上医院。她还没有完全的睡醒,揉着眼睛乱了手脚。一叠声问我,怎么办?青山我们怎么办?头上的冷汗一滴滴落下来,我掏出手机给她,用最后的力气说,打电话。
我没想到念慈居然打给了吴小泡,她蹲在墙角低声下气地说,妹妹,我求求你了。
后来我翻自己的手机通讯录才发现,偌大的都市,那样寒冷的冬夜从城西赶来城东,能找到的也只有吴小泡一个人了。但那时我责怪念慈,叫她来干什么?她一个女孩子能帮得上什么忙?
吴小泡那天的出场和我想象的大相径庭,她20分钟以后就到了,命令开车的男生把我扛下楼,扔在后座上。她自己却不讲话,由始至终裹着黑色皮衣坐在副驾驶位置上。我本来都想象着她慌慌张张地自己坐夜班车赶来,还穿着那件小熊棉袄,她会一边哭一边骂我。然后说,亲一下就不疼了。如果这样,不知道我会不会动摇。
我没想到是这样的,她像一尊雕塑带着巨大的墨镜半张脸藏在后面。我能感觉到她从后视镜里看我,我冲她费尽地一笑,她没有表情,只说,开车吧。
我忍不住在车里小声呻吟着。念慈依然没主意,吴小泡仰着头靠在座位上,突然扭过去大声说,慢点开。开车的男生吓了一跳,急忙说好。
其实我该想得到的,我们已经分手好久好久了。吴小泡这个人该有她自己的生活,和她相配的新生活。于是我闭上眼睛昏睡过去。
吴小泡的墨镜造型持续了我整个住院的过程中,手术之后回病房时,看到吴小泡在走廊里靠着开车的男生睡着了。那男生看到我出来点点头,肩膀和手臂却动都不敢动。后来她还来给我送过一次饭,其实那几天一直在下雨,她戴着墨镜走来走去很有点傻呼呼的。念慈出去买菜了,我靠在床头看着她说,小泡,墨镜摘了吧,是不是你变丑了不好意思让我看呀?
她扭头看着我,哇的一声哭出来,然后扔下手里的袋子就跑掉了。袋子里是必胜客的Pizza,念慈回来说,哪儿有给病人送这个的。我却知道,这是吴小泡最爱的那一种,上面有一层菠萝。从前她总要先把菠萝都挑到自己的盘子里,一边挑一边说,谁让你喜欢我呀,喜欢我就得让着我。然后冲我做鬼脸,还要把最丑的一张做成手机屏保。
端着念慈的汤,在袅袅雾气中我才想到,这是两年里我对吴小泡说的第一句话。怎么会过了那么久,即使连春节或是她的生日都想不到问候一声呢。那一次见面,我始终都没有看到她完整的脸。
二
最近的电视里能零星看到吴小泡的消息,她参加了探险队去塔克拉玛干大沙漠。她在电视里兴高采烈地说,本来他们嫌我太瘦不批准我来,结果我还是来了。其实我才不瘦,我一定会胜利归来的。旁边几个大男人看着她呵呵地笑,她还向别人展示用石头做的项链和随身携带的小乌龟。
我突然发现,她真的已经不胖了,锁骨和腰线清晰而凛冽。我曾经在一断时间里狠狠批评她的身材,要她节食、锻炼,要她一个月内瘦10斤。她一开始还应承着,直到有一天她幽幽地问我,青山,你是真的觉得我很胖吗?我迅速地说是。然后她就走掉了。
分手的时候她对我说,我想我们得谈谈。
但最终我们没再认真地谈过什么,因为那之后没几天念慈就看来了。
念慈是我22岁时的女朋友,两年后我们分手,然后我来到现在这座大都市,28岁时遇到吴小泡。
我本来以为,我在念慈心中的样子已经如她在我心中一样,变成一颗干枯的种子。然而却不是的,她打来电话急切地问我是否有了新女朋友。我承认了,随即她在电话那边大哭起来,那声音撕心裂肺夹杂着哀怨。
她说,青山,我从22岁和你在一起,现在快30岁了。这些年没有一件新衣服,所有的积蓄都为了以后能去你那里和你在一起。你说过28岁会和我结婚的。
她这些话如黄沙般飘过来,我毫无防备地被兜了满头。当时我刚陪吴小泡买了夏天的裙子,她在试衣间门口转圈给我看。粉色白色天蓝色的裙子从纸袋里露出边来,世界仿佛一片美好。
挂断之前,我听到念慈在那边咬着牙说,青山,你是T县的人,那个娇小姐不适合你的。我被这句话钉在原地,说容我想想
三
电视节目有时候很莫名其妙,明明是安排好的场景还伪装成偷pai的样子。星期三晚上的节目是要体验旅行途中的互相帮助,我看到一个小小的女生背着半人高的行囊在流沙中穿行。几个男人过去帮她拿背包,她却不肯,死死抓着带子。男人们劝她哄她,说小泡好孩子。她冲他们摇头,看样子已经说不出话来了。然后突然哭了,大滴大滴的眼泪砸在沙漠里。周围的人都呆了,狂风突起。
我坐在沙发上看到这一幕,对眼前的一盆花说,吴小泡你怎么现在那么没出息了,当年的骨气哪儿去了?
回想我对吴小泡的渐渐冷落应该是从念慈说过那句话以后,我的家乡T县是这个省份最贫困的地区之一。当年我带着念慈在那里生活,她算不得美丽,非常消瘦,而且非常容易满足。我记得有一年她生日,我买了一个音乐盒给她,她抱着不肯放,一遍遍跟着里面唱“生日快乐”。那时候,我很爱她。
相对来说吴小泡是一个生活混乱的人。她对任何人都很好,永远不知道身上有多少钱,笑起来像一块奶油蛋糕。她养了一盆花,样子是普通的红花。她却用吹风机吹它。我在她又一次拿起吹风机的时候愤怒了,恶狠狠地对她说,吴小泡,你简直不可救药,你为什么总用吹风机来养花。你简直不可救药。
她扭过头来看看我。冲我撅嘴,然后傻乎乎地笑着说,这是沙漠玫瑰呀,不用热风吹她会死的。你看她好看吗?
我真的看不出这是一朵玫瑰,它花瓣很大,颜色也有点儿混浊,我弄不明白吴小泡这个娇小姐喜欢玩的东西,我管他们统统叫玩物丧志。
我对吴小泡这个从来只享受过甜蜜生活的女孩有种莫名的嫉妒。我们去星巴克喝咖啡,她只点摩卡或者拿铁。我点了黑咖啡倒在她的杯子里,她说,太苦了,我不要喝了。我会厉声的说,生活不只是甜的。我承认,那时的我嫉妒你的甜蜜。又因为不肯承认这嫉妒而蒙蔽了对你的爱
念慈来到这个城市,找到吴小泡的时候是秋天,她一身尘土,刚从T县赶来,站在A大门口等她。后来吴小泡出来了,和她最好的朋友拉着手一边看着一本花花绿绿的杂志一边大呼小叫,念慈就走过去了。
我不知道她们说了些什么,只是看到吴小泡的表情从惊讶到悲哀再到空无一物。当时我在旁边的便利店里,本来是该冲出去的。可我看到那两个女孩子的背影,还是没有出去。念慈的长发枯枯的散了一肩。她更瘦了,拿着一只大布包,在这个不属于她的城市里拼了命地来找一个养尊处优的姑娘,求她把男朋友还给自己。她一见到她就哭了,吴小泡并没有安慰她,站了一会儿,就目光空洞地走过去,路过便利店的时候似乎看到我了,这是没有回头。不知道她是不是有预感的,早晨我送她来学校的时候她突然返身回来亲我,小声但是坚定地说,青山,我们去沙漠生活吧。
那之前我们已经有几个月没有心平气和地说过话了,我早就预备离开她的,打算重新回到念慈身边。
这个周末我又按时坐在电视机前看吴小泡参加的探险活动结幕:出事的时候是正午,吴小泡突然晕倒在沙漠里。队友们轮番给她做人工呼吸依然没有起色,天色渐渐晚了,探险队决定留一个人在这里看护她,其他人去找救援。一天一夜后,他们原路返回,只找到半埋在沙中的看护人。而他们的帐篷,水壶,探照灯,GPS以及吴小泡本人都被疯狂的流沙掩盖了。
吴小泡,你不是说你会回来的吗,你知道我一直在等你回来吗?念慈早就不合我在一起了,起因是由一天晚上她要我抱抱,我条件反射的说,小泡乖。
塔克拉玛干的维吾尔语意思是,走不出来。据和你一起去沙漠参加探险的人回来说,你昏迷之前反复嘟囔着,我怎么走不出去呢,我怎么走不出去了。别人都以为她在说沙漠,只有我知道,她在说什么。
其实我都知道,在分开以后一段时间里,你那么爱漂亮的人曾把自己弄得很不堪。你在半夜跟踪我到家,狂打匿名电话,你用各种方法甚至交了几个黑客朋友开我的信箱。有一天我又看到你,站在我家转角的路灯下。我走过去对你说,吴小泡你放过我吧,究竟爱我什么地方。
你看都不看我一眼转身就走,让我以为是自己自作多情了。然而我知道的,你曾说过,成青山,他又一双金属色的眼睛,他是要陪我去沙漠的男人。然而去沙漠的目的又是什么呢?你幽幽地说,沙漠多么好,不会有爱情中的相配与不配。只有爱,只有沙子与爱,对吗?
吴小泡,原来你什么都明了。而我却几乎忘却了那些美好时光,你强迫我躺在你腿上用那些颜色古怪的面膜。你说护肤是为了在干燥的气候中不至于变丑。你要我背你看星星,一句句学我儿时的歌谣。你凑在我身边笑容如一只温和的小猫,你端着那盆花教她叫我爸爸,叫你妈妈。
我疯狂地翻着那些网页和报纸,关于吴小泡的事情越来越少,越来越悲凉。到后来我居然安静下来,去要了她的花和吹风机来放在家里。假如沙漠也有玫瑰,那么吴小泡这样一个坏脾气的大活人不会那么容易就被风吹散了吧。